跳到主要內容區

103年度自我評鑑

本系參與教育部試辦「大學校院自辦外部評鑑」計畫,研提「自我評鑑實施計畫書」,透過審查委員之回饋意見,持續修訂評鑑相關法規,建立符合自身需求與發展自我特色之評鑑制度,並於103年9月獲教育部核定通過。自我評鑑機制獲核通過後,103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預審,103年學年度第2學期(104年5月)辦理實審。

本系自我評鑑結果獲得「通過」,105年4月獲教育部認定(105年4月1日臺教高(三)字第1050045792A號函),認定有效期限自104年起至109年止。

瀏覽數: